遛狗不栓绳,狗主要赔20万!
遛狗不拴狗绳到底是多大事?
很多人觉得是小事
可是狗主人高某却因此赔了20万!
六旬老太欧某在步行街散步时,被一条泰迪犬惊吓倒地,摔成9级伤残。
近日,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作出二审判决,犬主高某因未尽到看管义务,被判处赔付对方医疗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20万余元。
公共场所活动,并在靠近欧某的时候令欧某受惊吓倒地,高某作为动物饲养人及管理人应承担相应责任。但该泰迪犬在没有吠叫、没有攻击欧某、仅向欧某移动半米并与欧某仍相距约3米的前提下,欧某过度惊慌,采取避让措施摔倒致自已受伤,其本身存在重大过失。故判决高某承担30%的责任。
欧某与高某均不服一审判决,欧某认为高某未尽到看管宠物的责任导致自己摔伤,其应承担全部责任;高某则认为欧某摔伤与宠物狗无关,是其不小心造成的,自己不应承担责任。
江门中院二审认为,双方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高某对欧某是否构成侵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有证据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本案中,高某的泰迪犬未取得《犬类准养证》,且高某没给狗拴上狗绳,并在晚上19时后人流高峰期未尽到注意义务;虽然泰迪犬未出现“追赶、扑倒、撕咬、吠叫”等情形,但因它突然起立及走近的动作,导致欧某心理恐惧诱发摔倒,所产生的损害应属于“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范畴。
因此,高某对欧某构成侵权,应负全部赔偿责任。江门中院依法判决高某赔偿欧某医疗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209775.03元。
猜你喜欢
相关推荐
-
-
-
-
-
-
昨日我还在企业午睡,完后我尿尿的情况下,就发觉大门口有一只小狗,这时候它就趴到大门口的地毡上,我一外出的情况下,这家伙就帮我的身上跳,见到我尿尿它都一直跟随,看它那那样子好像是丟了自身的......
-
西高地白梗的价格因地区、血统、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而异。一般来说,其价格在1000-5000元之间。但是请注意,购买宠物不仅仅是看价格,更要考虑宠物的健康和品质。建议选择正规的宠物店或养......
-
起首,经由过程细致调查,需要的时刻经由过程身材搜检,确认您的狗狗不得甚么徐病,而只是纯真的挑食。若是正在喂食的时刻,给他一般的饭量,并期待10秒。若是他正在10秒内最先吃了,很好。若是他......
-
狗狗是十分可爱的小动物,它还对自身的主人很忠实,遭受很多人的喜欢,都喜欢养狗狗守候自身。但是有一些网民沒有养宠物工作经验,会让狗狗有一些坏的个人行为。下边我小结了5种坏个人行为,主人看到......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990157430@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